京华尖锐湿疣治疗网
 

一般来讲,医生是不建议患有尖锐湿疣的孕妇要孩子的。孕妇由于体内的激素代谢改变、免疫功能的改变、阴道环境的变化和白带量的增多都有利于疣体组织的迅速增大、增多,甚至在周内就会产生成倍的增长。同时脆性增加,易出血。

胎儿分娩通过产道时,带有病毒的分泌物沾污胎儿体表的皮肤和黏膜。因此,新生儿和儿童中的肛门和外阴的尖锐湿疣和喉乳头瘤都是由于分娩过程或与母亲密切而引起的。

如何避免这种不良后果呢?1、在怀孕前,发现男女任一方有尖锐湿疣时,一定要及时治疗和彻底治疗,尖锐湿疣在去除后,是很容易复发的。所以,即使治疗愈 后,也要观察3 ~ 6个月肯定无复发的病损后才能怀孕。2、怀孕后出现的尖锐湿疣应该积极进行治疗。由于怀孕后母亲生殖器官充血变软和某些药物会对胎儿产生影响,所以对孕妇 进行治疗时要考虑到这些限制和禁忌。可采用物理疗法和药物疗法结合起来治疗。外阴部的疣体用激光或冷冻治疗后,继以3%酞丁胺霜外涂,防止复发;宫颈部位 的疣体用电灼治疗后,继以3%肽丁胺霜厚层外涂,每日2次,用药4周。3、对用上述方法治疗不能完全消除疣体者,或反复发作者,或在怀孕后期患尖锐湿疣 者,不能操之过急,采用过多措施和峻猛药物,为避免感染给新生儿,有的学者建议采用经腹剖宫产式取出胎儿。在产后8周之后再对产妇的尖锐湿疣进行治疗,获 得满意疗效。

孕妇尖锐湿疣的处理有时是比较复杂的,临床上需要妇产科和性病科医师共同商量,根据孕期、疣体的部位、大小、数量而选择治疗方案。

如何选择治疗时机——早期:妊娠3个月内疗效好,易治愈。皮损小的、病情轻的易先治疗尖锐湿疣疾病。病情重的,应先做流产,再治疗尖锐湿疣。以免因治疗时间延误了流产的最佳时期。

中期、后期:治疗较为困难。阴部充血,疣体组织较脆,治疗多拌有出血或治疗后形成较大的疤痕或复发。

治疗中注意事项:1、应建议患者住院治疗。2、如患者希望终止妊娠,疣体治疗越早越好。若要继续妊娠,在4个月以内,应加强安胎治疗,到晚期做好早产的处理措施。

妊娠终止后,尖锐湿疣疣体缩小,体内激素水平下降,加之对阴道内多重感染进行有效的治疗,均有利于尖锐湿疣疣体的自然缩小、消退。

为避免你和婴儿的交叉感染,家中的洁具、衣物、浴巾、浴盆等应分开使用尽可能的进行一些必要的消毒。

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就医请遵照医生诊断!
院址:石家庄中山路与体育北大街交叉口(师大附小北侧) 专家咨询热线:0311-85928899
Copyright © 2006-2008 石家庄京华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推荐使用firefox浏览本网站。冀ICP备08009328号